記者日前從河北廊坊市大氣辦獲悉,從5月1日起,全市所有涉VOCs重點排放企業(yè),如達不到國家《“十三五”揮發(fā)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、《河北省藍天保衛(wèi)戰(zhàn)三年計劃(2018-2020年)》和我市制定的《廊坊市涉揮發(fā)性有機物(VOCs)企業(yè)深度治理專項工作方案》中相關排放要求的,都將被列入夏秋季錯峰生產黑名單。記者了解到,錯峰生產分兩種情況:一是錯時限制生產,二是全部停產。其它非重點涉VOCs排放企業(yè),如達不到《河北省工業(yè)企業(yè)揮發(fā)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(DB13/2322-2016)》要求的,全部停產。
近年來,隨著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向縱深推進,河北廊坊市整體空氣質量持續(xù)改善,但O3濃度居高不下,呈現上升趨勢,2016年O3濃度(182μg/m3)較2015年同比上升了6.4%,超標1.14倍;2017年O3濃度(207μg/m3)較2016年同比上升了13.74%,超標1.29倍。O3在夏秋季已成為我市的首要污染物。VOCs是形成O3污染的重要前體物之一,對我市大氣環(huán)境影響日益突出。VOCs排放還會導致大氣氧化性增強,對人體健康產生不利影響,全面加強VOCs污染防治工作迫在眉睫。
2018年河北廊坊市治理VOCs的總體要求為:建立健全以改善環(huán)境空氣質量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體系,實施重點行業(yè)、重點企業(yè)VOCs污染減排。一是強化深度治理治本,加快推進全市重點行業(yè)、重點企業(yè)VOCs污染治理進度,嚴格按照《“十三五”揮發(fā)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要求的治理方式和治理工藝進行整治。二是強化夏秋季錯峰治標,對未按深度治理要求完成治理的企業(yè)實施夏秋季錯峰生產管控措施,于2018年5月-10月實施錯峰生產,在易形成臭氧為首要污染物的高溫時段上午10:00-16:00錯峰停產。逐步淘汰落后治理工藝。對一次性投入低、但因運行維護成本過高,不具備環(huán)境經濟效益的治理工藝,處理效率較低,無法保證處理設施能夠連續(xù)穩(wěn)定處理VOCs的處理工藝,一律納入夏秋季錯峰名單,治理后仍不達標違法排污的企業(yè),實施停產。治理工藝包括:單一活性炭吸附處理工藝、光氧催化處理工藝、處理易燃易爆VOCs使用的低溫等離子處理工藝。
治理的重點行業(yè)主要包括化工類:制藥、橡膠制品、涂料、油墨、膠粘劑、染料、化學助劑(塑料助劑和橡膠助劑)、日用化工等化工行業(yè);工業(yè)涂裝類:汽車、木質家具、工程機械、鋼結構、卷材(含彩鋼板)、交通設備、電子、家用電器制造等制造行業(yè);包裝印刷行業(yè):紙制品包裝、塑料軟包裝、金屬類包裝。
針對以上重點行業(yè)重點強調三方面:一是原輔材料推廣使用低(無)VOCs含量、低反應活性的原輔材料和產品;二是含VOCs物料的儲存、輸送、投料、卸料,涉及VOCs物料的生產及含VOCs產品分裝等過程應密閉操作;三是產生揮發(fā)性有機物的主要生產工藝和裝置必須設立氣體收集系統(tǒng)和處理裝置,采用熱力焚燒技術(RTO/TO)、催化燃燒技術(RCO/CO)、吸附+燃燒技術等銷毀治理設施。